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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 Fen
Politician

Dong 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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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tician
A.K.A.
Yongjun, Xunyang Shanren, M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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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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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 Daochun
The details (from wikipedia)

Biography

董份(1510年-1595年),字用均,一字體化,號泌園,又號潯陽山人,浙江烏程(今湖州市南潯區)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中丁酉科浙江鄉試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登辛丑科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曾參與纂修《大明會典》。後轉右春坊右中允,管國子司業事,世宗齋居西宮時,親點為翰林學士,醮齋儀上的天神表也多出自其手。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兩次任會試同考官。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典武會試。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主試北闈。次年充會試同考官。總裁南宮,賜有“東觀總裁”印章。不久,加太常寺少卿,賜一品服,又晉禮部右侍郎,賜飛魚服,領從二品俸,轉任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掌詹事府事,加工部尚書,仍管吏部左侍郎。升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修《奉天大志》時,任副總裁。嘉靖四十一年(1561年)得賜蟒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遭給事中歐陽一敬彈劾,罷黜為民。

爭議

董份為人貪險,在官攀附權貴,居鄉廣佔田地,蓄積財貨,“ 富冠三吳,田連湖諸邑,殆千百頃。有質舍百余處,各以大商主之,歲得利息數百萬。家畜僮僕不下千人,大航三百余艘”。另外他還利用部分家財放私債,集地租與高利貸剝削于一身。其家在烏程、烏江佔有數萬畝土地 ,是浙江南潯屈指可數的鄉宦。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董份之孫董嗣成提出懲戒家奴,以弄清土地糾紛是非,允許民戶回贖,價不足者予以補足。言行一出,立即引起湖州百姓抗議。 右副都御史、浙江巡撫王汝訓和巡按御史彭應參,發現董份與同為烏程人的祭酒范應期,在家鄉橫行不法,民怨極大,遮上訴狀者千人。但兩人並未在進一步查證,就即與烏程縣知縣張應望將兩人繩之以法。范應期不堪受辱,進而在獄中自縊。後其妻吳氏赴京上訴。神宗知道此事後,非常的震怒。旋即命將彭應參、張應望下獄,謫張應望戍煙瘴之地,彭應參、王汝訓削籍為民。連舉薦王汝訓、彭應參的吏部尚書孫丕揚和都御史衷貞吉都受到牽連。

后來百官沒人敢過問此事,而百姓狀告不止,最終命袁可立審理此案,袁可立把百姓揭發董家的訴狀分發各縣審理,在查實董家侵佔民田的事實後,責其退還,對於百姓一方參與施暴鬧事者,採取“徐取一、二倡亂者抵法”,其余均不予追究。事件很快就得到了平息。萬曆三十二年(1595年)三月五日病逝,享壽八十六歲。

著作

著有《史記評鈔》四十卷、《漢書評鈔》四十卷、《後漢書評鈔》二十卷、《泌園集》三十七卷、序《萬曆湖州府志》十卷等

註釋

  1. ^ 明·徐階、張居正等,《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279):“嘉靖二十二年十月丁酉 授庶吉士董份、潘仲驂、高拱、陳升、嚴訥、高儀,俱翰林院編修,王材、熊彥臣、裴宇、陳以勤、梁紹儒、晁瑮,俱檢討。”
  2.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15):“ 歐陽一敬,字司直,彭澤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除蕭山知縣。征授刑科給事中。劾太常少卿晉應槐為文選郎時劣狀,而南京侍郎傅頤、寧夏巡撫王崇古、湖廣參政孫弘軾由應槐進,俱當罷。吏部為應槐等辨,獨罷頤官。未幾,劾罷禮部尚書董份。三遷兵科給事中。言廣西總兵當用都督,不當用勛臣。因劾恭順侯吳繼爵,罷之,以俞大猷代。寇大入陝西,劾總督陳其學、巡撫戴才,俱奪官。又以軍政劾英國公張溶,山西、浙江總兵官董一奎、劉顯,掌錦衣衛都督李隆等九人不職。溶留,余俱貶黜。”
  3. ^ 劉秋根:《明清高利貸資本》。
  4. ^ 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13):“ 董伯念為給事長子,先給事登第,壬辰以疏論國本,斥為編氓。時,宗伯貲產過厚,怨滿一鄉,伯念思稍散之,以結人心。宗伯不謂然,而伯念舊然行之,舉故券以示小民,或止半價,或許回贖,各有條緒。湖俗故囂悍,至此不以為恩,反共訐董氏,直謂諸產,俱屬白占,欲盡徒手得之,咻咻者日千百人,伯念不能無中悔。”
  5.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35):“ 烏程故尚書董份、祭酒范應期裏居不法,汝訓將繩之。適應參行部至,應期怨家千人遮道陳牒。應參持之急,檄烏程知縣張應望按之。應期自縊死,其妻吳氏詣闕訴冤。帝命逮應參、應望詔獄,革汝訓職,詰吏部都察院任用非人。尚書孫丕揚、都禦史衷貞吉等引罪,且論救。帝意未釋,謫救應參者給事中喬胤等於外。言官訟汝訓、應參,亦及胤,帝愈怒。疏入,輒重胤譴,至除名,而謫應望戍煙瘴,應參為民。”
  6. ^ 明·黃道周,《節寰袁公傳》:“凡公值事,多長算,得大體,洞于要會。方為蘇理時,湖州董宗伯以厚為亂民所窘,哄甚,兩台檄公解之。公至,即博收訟牒下各縣以殺其勢,徐取一、二倡亂者抵法,事遂定。”

參考文獻

  • 徐階、張居正等,《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劉秋根,《明清高利貸資本》,社會科學文化出版社,2000
  •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
  • 顧秉謙等,《明神宗實錄》
  • 黃道周,《節寰袁公傳》
  • 談遷,《棗林雜俎》
  • 羅愫、杭世駿等,《乾隆烏程縣志》
  • 楊鼎福、陳嘉謀等,《光緒高淳縣志》
官衔
前任:
李春芳
明朝禮部尚書
1565年-1565年
繼任:
高拱
嘉靖二十年(1541年)辛丑科殿試金榜
嘉靖二十年(1541年)辛丑科殿試金榜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0名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5名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0名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5名
The contents of this page are sourced from Wikipedia article on 09 Feb 2020. The contents are available under the CC BY-SA 4.0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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