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
Quick Facts
Biography
生平
正統元年(1436年),登進士,授延平府推官。趕往沙縣逮捕豪強,后因誣陷連坐下獄。按察使副使侯軏審查后治豪強罪。之後,李秉進入都察院理刑,將授監察御史時,因都御史王文舉薦,升為本院經歷,尋改戶部主事,之後前往宣府,彈劾整治當地邊將屯田,歸田於民。之後去兩淮負責鹽政。明景帝即位后,晋升為戶部郎中。景泰二年,命輔佐戶部侍郎劉璉督餉宣府,舉發劉璉侵財。后升右都御史,兼參贊軍務,給予百姓牛具穀種。
景泰三年(1452年)冬,命兼任宣府巡撫,后又命提督軍務,其盡心邊計,不恤嫌怨,彈劾都指揮楊文、楊鑒,都督江福貪縱并治罪。后論獨石內官弓勝組織田獵而擾民,命召回。又彈劾總兵官紀廣等罪,紀廣亦攻擊李秉,后命御史練綱、給事中嚴誠調停,之後留李秉。天順初年,撤除巡撫官,其改為江南糧儲總督,后因事連坐被逮,之後英宗寬恕,恢復原職。恰逢御史李周等被貶,李秉上疏請救,英宗大怒,將定其罪。恰逢廷議恢復巡撫職位,而大臣舉薦李秉有才能,后命其擔任大同巡撫,在任期間彈劾多人,英宗責其專擅,逮下詔獄,后斥為民。三年後,因內閣大臣舉薦,恢復原職,并蒞南京都察院。明憲宗繼位后,進右副都御史,再擔任宣城巡撫。數月后,拜左都御史。
成化二年(1466年),命其整飭遼東抵大同邊備,赴任后即彈劾鎮守中官李良、總兵武安侯鄭宏失律罪,出都指揮裴顯於獄,舉指揮崔勝、傅海等,在鳳皇山擊敵獲勝。之後巡撫宣府、大同,更換其將領,申明軍令。不久,命擔任總督,與武清伯趙輔分五道出塞并獲大勝。加太子少保。成化三年,吏部尚書王翺致仕,廷臣推舉繼任者,憲宗特別推薦李秉。李秉繼任后,對吏治進行大型改革,分別審查國子監生八千餘人,并淘汰其中數百,於是怨聲載道。加上每逢會朝覲考察,李秉斥退者眾多,且多為大臣的鄉里故人,於是眾怨交集。之後大臣紛紛彈劾,李秉被命太子少保致仕。弘治二年(1489年),去世。贈太子太保。後謚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