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椿年
politicus
Intro | politicus | |
is | Politician | |
Work field | Politics | |
Gen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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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椿年(1096—1164),字仲永,晚年自号逍遥公。江西饒州浮梁縣人。
绍圣三年出生。早年以父升恩荫补迪功郎,政和八年進士。紹興二年(1132年),出任宣州甯國縣令,遷甯國軍節度推官。紹興四年(1134)以權監察御史宣諭江南東西路劉大中的奏薦,遷左奉議郎。五年三月,奉召入對,高宗問以民間利害,椿年奏州縣不治。是年四月,得通判洪州,再遷左朝奉。十二年九月,累官尚书左司员外郎。绍兴十二年冬十一月上书建议经界之奏,擔任兩浙路轉運副使,李椿年撰寫“經界法”二十四條,將“經界法”推向全國。紹興十八年正月以權户部侍郎兼權直院,三月除户郡侍郎。绍兴十九年十一月罢职。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秦桧死,爲宣州知州。朱熹敬重李的學問,經常去宣州拜訪求教。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正月,任左中大夫兼知婺州(今金華),成立“平准務”。隆興二年(1164年),病逝,享年六十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