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呈祥(?-1688年),字吉津,山東沾化人。清初官員。
明崇禎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進士,選庶吉士。明亡後仕清,順治初年,授職編修,累遷少詹事。順治十年(1653年)二月,上疏條陳部院衙門應裁去滿官,專用漢人。世祖十分不滿,下詔斥責。呈祥於是遭到副都御史宜巴漢等彈劾,被奪官下獄,以“巧言亂政”罪名擬斬。世祖免其死罪,流放盛京。八年後被釋歸。康熙二十七年(1678年)卒。
参考文献
引用
- ^ 《清史稿·卷244·列傳三十一》:(順治)十七年,上命吏部開列建言得罪諸臣,其流徙者,舉呈祥、琯、裀、開生及彭長庚、許爾安凡六人。上命釋呈祥,許琯、開生歸葬。餘雖系建言,情罪不同,無可寬免。裀、開生自有傳。長庚、爾安事見睿親王傳。
呈祥,字吉津,山東霑化人。明崇禎進士,選庶吉士。順治初,授編修。累遷少詹事。十年二月,條陳部院衙門應裁去滿官,專用漢人。上諭大學士洪承疇等曰:「呈祥此奏甚不當。昔滿臣贊理庶政,弼成大業。彼時豈曾咨爾漢臣?朕滿、漢一體眷遇,奈何反生異意耶?」副都御史宜巴漢等因劾呈祥,奪官,下刑部,坐呈祥巧言亂政,論斬,上命免死,流徙盛京。居八年,至是命釋還,詣京師疏謝,遂還裡。康熙二十七年,卒。
书籍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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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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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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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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