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允簡(1502年-1551年),字可大,廣西承宣布政使司柳州府融縣(今廣西壯族自治區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嘉靖十六年中舉,次年登會試乙榜,授潼州學正,后改夷陵。此後歷任內江縣知縣、思州府知府,后因鎮壓湖南貴州交界地區龍許保、吳黑苗民變,而被捕,之後語石邦憲令加速進兵,而自投高崖下,不久身亡,世宗詔贈貴州副使,賜祭葬官一子。
参考文献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372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382卷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0):“李允簡,融縣人。由舉人起家。以郡境多寇,遣孥歸,獨與孫炳文居。祖孫皆被執,許保挾以求厚贖。允簡則傳語邦憲令亟進兵。在賊中自投高崖下,賊拽出,棄之途。思人舁還,至清浪衞而卒。詔贈貴州副使,賜祭葬,官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