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鳳翔(?-?),字志曾,嘉興縣人,浙江嘉興府海鹽縣竈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浙江鄉試第五十五名,后參加會試第二百十八名。嘉靖三十八年,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九名。由行人司行人選吏科給事中,隆慶四年(1570年)收受徐階的賄賂,彈劾海瑞「庇護刁民,魚肉鄉紳,沽名亂政」,並罷其官。針對戴鳳翔的攻擊,海瑞上《被論自陳不職疏》進行反駁。擢寧國府知府,後改九江府知府,萬曆十一年(1583年)聽調歸。
曾祖父戴世能;祖父戴文審;父親戴冠。母沈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黃仁宇,《万歷十五年 · 第五章 海瑞──古怪的模范官僚》:「戴鳳翔竟說,七個月之前,海瑞的一妻一妾在一個晚上一起死去,很可能出于謀殺。儘管海瑞答辯說他的妻妾在陽曆八月十四日自縊,而妻子則在八月二十五日病死,但是給事中的參劾已經起到了預期的效果」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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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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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8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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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1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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