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鼐 (成化進士)

politic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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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ropolitician
isPolitician
Work fieldPolitics
Gender
Male
Birth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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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graphy

張鼐(1443年-1510年),字用和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濟南府曆城縣(今山東省濟南市)人,明朝南京都御史

早年出身國子生,进山東鄉試第五十一名。成化十一年(1475年),參加乙未科會試,得貢士第一百二十一名。殿試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五十名。授襄陵縣知縣,入爲監察御史。明憲宗末年,曾經劾妖僧繼曉、方士鄧常恩等,后巡按江西。因尹直等構罪,張鼐與巡撫閔珪被貶,謫為郴州判官。孝宗弘治初年,升河南僉事,進參議,因協助治理黃陵岡遷副使。弘治十五年,晋升按察使。同年秋,授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明武宗繼位后,改巡撫宣府。正德元年召還,進右副都御史署院事。因得罪劉瑾,改為南京右都御史,與焦芳父子交惡,后因遼東軍餉等事被逮捕下獄。總兵官毛倫等具奏諸人苦狀,后得到折價從緩。劉瑾被誅后,已去世的張鼐獲恢復官職。

曾祖父張敬中。祖父張獻,曾任光祿寺署丞。父亲張諒,曾任陰陽正術。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1. ^ 資料連結.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明清檔案工作室. [2011-08-03]. 
  2. ^ 明史》(卷186):張鼐,字用和,曆城人。成化十一年進士。授襄陵知縣,入為御史。憲宗末年數笞言官,鼐力諫。又嘗劾妖僧繼曉、方士鄧常恩等。帝心惡之。出按江西。盜賊多強宗佃仆,鼐與巡撫閔珪交奏其事。尹直等構之,乃貶珪而坐鼐尹旻黨,謫郴州判官。弘治初,擢河南僉事,進參議,以協治黃陵岡遷副使。十五年進按察使。鼐官河南久,屢遭河患,督治有方,民為立祠。是年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時軍政久馳,又許餘丁納貲助驛遞,給冠帶,復其身。邊人競援例避役。鼐言不可,因條上定馬制、核屯糧、清隱占、稽客戶、減軍伴數事,悉允行。尋劾分守中官劉恭貪虐罪,築邊墻自山海關迄開原叆陽堡凡千餘里。遼撫自徐貫後,歷張岫、張玉、陳瑤、韓重四人,多得罪去,至鼐稱能。武宗立,移撫宣府。正德改元,召還,尋進右副都御史署院事。有知縣犯贓當褫職,卒殺人當抵死。劉瑾納重賄,欲寬之,鼐執不可,出為南京右都御史。焦芳子黃中欲強市其居,畀通政魏訥,鼐不從,芳父子亦怨之。會瑾遣給事中王翊等核遼東軍餉,還奏芻粟多浥爛,遂以為守臣罪,逮鼐及繼任巡撫馬中錫、鄧章,前參政冒政,參議方矩,郎中王藎、劉繹下詔獄,令其家人輸米遼東。鼐坐輸二千石,以力不辦,繫遼東。久之,總兵官毛倫等具奏諸人苦狀,請得折價,瑾勉從之。閱三年事始竟,皆斥為民。瑾誅,復官。鼐前卒,世宗初予恤。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
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殿試金榜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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